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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各类民事纠纷不断增多给法院带来了巨大的压力。为应对这一挑战青岛法院积极构建多元化纠纷应对机制采用多种调解方法以升级纠纷应对效率减轻当事人的负担。本文将详细介绍青岛法院在多元调解方面的实践和成果。
青岛法院通过“总对总”途径与14家部委下属的25家调解组织完成了对接。此类合作模式不仅加强了纠纷解决的效率还增强了调解的专业性和权威性。据统计,通过这类办法青岛法院已成功委派调解案件达4万件,取得了显著成效。青岛法院还通过人民法院调解平台吸纳了306家特邀调解组织和2743名特邀调解员进一步丰富了调解资源。
青岛法院在纠纷化解期间,采用了多种形式,涵盖预查废、支付令、仲裁以及以保促调等办法。这些方法不仅加强了纠纷应对的速度,还减少了诉讼成本。特别是预查废的办法,青岛法院发布了全省首批《预查废证明》,大大减少了无效诉讼,节约了司法资源。青岛中院与35家单位建立了“一站式多元解纷诉调对接机制”,保证依照依法公正、调解自愿、高效便民的原则开展调解工作。
青岛法院以“和青和理”创建为抓手,指导基层法院打造了多个多元解纷子,如“南法枫和”、“法和情致”、“和事崂”等。这些化建设不仅提升了调解工作的知名度还增强了群众的信任感。青岛法院还在基层设立了贴近群众的特色纠纷治理工作站,方便群众就近寻求帮助,增进调解效率。
遵循省高院和市委政法委的需求和部署,青岛两级法院对综合服务平台实行了全面改造和建设。该平台集多项职责于一体,旨在为当事人提供一站式服务。通过这一平台,当事人可便捷地获取相关信息,减少往返奔波的时间,增进工作效率。
1. 诉讼调解(法院调解)
诉讼调解,又称法院调解,是在人民法院主持下,通过说服教育,促使双方当事人互谅互让。诉讼调解的优点在于可以快速解决纠纷,减少诉讼成本。调解成功后,调解书由审判人员、书记员署名,并加盖人民法院印章,送达双方当事人。调解书一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即具有法律效力。
和解是指民事纠纷双方当事人在自愿互谅的基础上,就争议事项实施协商。此类调解办法不需要第三方介入,但需要双方充分沟通,达成一致意见。和解途径简便快捷,能够有效缓解矛盾,避免诉讼带来的负面作用。
仲裁是一种通过第三方仲裁机构解决纠纷的办法。青岛法院积极引导当事人选择仲裁形式解决纠纷,特别是在商业合同、知识产权等领域。仲裁裁决具有法律效力,能够迅速解决纠纷节省时间和成本。
近日,莱西法院报送的《于某与某保险公司财产损失保险合同纠纷调解案》入选更高人民法院多元解纷案例库。这一案例展示了青岛法院在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方面的成功实践。通过调解,双方当事人达成一致意见,避免了漫长的诉讼过程,实现了和谐共赢。
青岛法院通过多种途径和方法,积极推动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的发展。无论是与部委调解组织的对接,还是通过多种形式推进纠纷化解,都体现了青岛法院在解决社会矛盾方面的积极探索和创新精神。未来,青岛法院将继续优化和完善多元调解机制,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高效、便捷的纠纷解决服务。
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是当前社会治理的关键组成部分。青岛法院通过多渠道、多层次的调解途径,为社会和谐稳定做出了要紧贡献。咱们期待青岛法院在未来继续发挥其引领作用,为全国法院系统提供更多可借鉴的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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