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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解决] 淮北凯旋城二期的房子迟迟不交房 业主该怎样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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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3-4 23:21:0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 安徽省 移动/数据上网公共出口
房子前前后后推了两年了  之前答应17年1月31日交房 现在都18年3月份了 答应过完正月十五就开工 可是现在楼盘连施工的人员都没有  前几天路过看到很多工地的工人来要工资 真是要命 去售楼部也都是一直在敷衍 请问有没有好的办法来解决 好让我们尽快拿到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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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8-3-4 23:23:01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安徽省 移动/数据上网公共出口
真是没办法了 想知道有哪些有效的方法来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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豪华别墅

平衡权益 创造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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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3-5 08:36:01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安徽省淮北市 联通
商品房买卖,是商业行为。
商业行为,就可能会有风险。最大的风险,可能就是开发商卖出房屋之后,没有能力继续建设,同意又没有财产可以用来承担责任。


不交房,按照双方的合同约定,应该要承担违约责任,达到一定程度,购房人应该也可以选择退房。


这些能不能实现,不仅要看双方履约的事实和合同、法律规定,还要看开发商承担责任能力的事实和债务状态。


需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 执业用名:张亚军┇  QQ:356091469┇  130306175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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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3-31 21:08:26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安徽省 移动/数据上网公共出口
光脚的还怕穿鞋的,想要房  动静大了,某些人就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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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3-11 22:02:11 来自手机发布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安徽省安庆市 电信
跳跳糖, 发表于 2018-3-4 23:23
真是没办法了 想知道有哪些有效的方法来解决

你几号楼的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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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3-13 17:01:50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山东省枣庄市 联通
实名举报山东省枣庄市市中区人民法院制造刑事冤假错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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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3-13 17:02:29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山东省枣庄市 联通
实名举报山东省枣庄市市中区人民法院制造刑事冤假错案
举报人:谢志鸿,职业:山东某鲁枣庄所律师 ,山东法某所律师
举报事由:实名举报山东省枣庄市市中区人民法院制造2014市中刑初字第358号刑事冤假错案
事实:2014年,山东省枣庄市市中区公安局将种甲(化名)、种乙(化名)、种丙(化名)、种丁(化名)故意伤害刑事案件移交山东省枣庄市市中区人民法院,枣庄市市中区人民法院开庭后,到审判期限的最后一天,2015年4月3日,山东省枣庄市(2014)市中刑初358号审判法官范戊打电话通知我去法院,通知刑事自诉人李丁(化名)去法院,范戊法官与被告、种庚联合制造《赔偿协议》,在《赔偿协议》中设置陷阱,范戊让刑事自诉人李丁签字,刑事自诉人李丁不愿撤诉,要离开,范戊法官让我和被告律师董己拦住刑事自诉人李丁,刑事自诉人李丁几次要离开都被拦住,范戊法官亲自拦截,说“不签字休想离开”,刑事自诉人李丁没有办法,走不出法院,只有在《赔偿协议》和《撤诉申请》上签字,这完全是一种强迫欺骗撤诉的行为,签完字后说赔偿款是诈骗行为,不能上诉,上诉的话会被中院追究刑事责任。之后,被告种甲的姐姐种庚借着《赔偿协议》中无效条款抚养权变更起诉李丁,因为《赔偿协议》中设置了抚养权变更重大陷阱,种庚没有在《赔偿协议》上签字,范戊法官又书写《办案说明》证明种庚同意抚养权变更,范戊不承认枣庄市市中区人民法院欺骗调解的事实。山东省枣庄市市中区人民法院(2014)市中刑初358号裁定书有明显错误,“刑事自诉人自愿撤诉”错误,“双方和解”错误,这与事实完全不一致。综上所述,山东省枣庄市市中区人民法院2014市中刑初358号刑事案件是重大冤假错案,该裁定书明显错误,第一,刑事自诉人李丁不是自愿撤诉,该撤诉受到了范戊的欺骗和胁迫,受到了种甲、种庚的欺骗;第二,此案是山东省枣庄市市中区人民法院欺骗强迫调解,《赔偿协议》是一个陷阱,范戊法官的《办案说明》间接承认了法院调解的事实;第三,种庚多次找我帮忙,软硬兼施,将三万元调解款放在我办公桌上,我被迫收下,多次找人威胁我;第四,此案涉及山东省枣庄市市中区人民法院内部犯罪,涉及山东省枣庄市市中区人民法院副院长、院长,里面关系复杂,他们安排了范戊设计陷阱撤诉此案,该案是刑事自诉案件,有撤诉环节,因为山东省枣庄市市中区人民法院有减少犯罪率的考核指标,所以联合起来制造山东省枣庄市市中区2014市中刑初358号刑事冤假错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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