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
先看条文规定——
第二十二条 因履行企业年金合同发生争议的,当事人可以依法提请仲裁或者诉讼;因订立或者履行企业年金方案发生争议的,按国家有关集体合同争议处理规定执行。
第八十四条 ……
因履行集体合同发生争议,当事人协商解决不成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五十六条 用人单位违反集体合同,侵犯职工劳动权益的,工会可以依法要求用人单位承担责任;因履行集体合同发生争议,经协商解决不成的,工会可以依法申请仲裁、提起诉讼。 第六条 企业年金方案应当报送所在地区县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中央所属大型企业企业年金方案,应当报送劳动保障部。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自收到企业年金方案文本之日起15日内未提出异议的,企业年金方案即行生效。 ——根据以上条文内容,我个人认为,你们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做出努力: 第一,向劳动部门索取《企业年金方案》; 第二,收集、保存相关证据; 第三,争取协商、调解,或可在劳动部门或其他政府部门的参与下进行; 第四、协商不成,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五,对仲裁裁决不服,及时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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