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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解决] 咨询?张律师你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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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12-2 20:36:5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 安徽省淮北市 电信
本人在某公司上班,之前社保都是交到淮北的,突然10月份公司社保转移到合肥了,咨询合肥社保局说的11月份公司社保钱交过来的得等到12月1号才能到账,因本人身体状况特别不好11月份在医院检查需要住院治疗,造成11月份医药费用没能享受报销,张律师这属于谁的责任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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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12-3 14:11:53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安徽省淮北市 联通
一般情况下,谁有过失就是谁的责任,你的问题可能出现在两地社保部门的衔接上,所以,还是需要向社保部门问清缘由。
┇┇ 执业用名:张亚军┇  QQ:356091469┇  130306175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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