仰望苍天,老百姓的权益如何维护??? 2018年10月20日中午,我们一家在朋友家吃过饭,因考虑到我的车停放在小区内一处公共位置,可能会碍别人事,因此喊另外的朋友来把我的车挪走。下楼后,见我车后的公共道路上违停一辆车堵住我的出路。为挪车发生纠纷,最终被对方多人围殴,在对方先打人的情况下,我边防卫边后退,为防事态扩大,我扔下妻子及两个年幼的孩子逃跑。在整个过程中,妻子被迫撇下两个孩子于不顾,一直双手搀扶对方事主的手在给其赔礼道歉,后被推搡打倒在地。妻儿被拉到南黎派出所,妻子本身体质较弱,加上受到倒地伤害和惊吓,酒后晕车,趴在派出所门口吐,无人问津;天黑夜冷,我10岁的儿子抱着2岁的妹妹因惊恐而瑟瑟发抖,挨在妈妈身边。朋友来接他们,被警察 曹淞博要求不准离开,要录口供!(后来,我们夫妇带着2岁的女儿去公安部门递材料,女儿一进门就说害怕,要求离开。) 在双方都没有发生伤害的情况下(双方都有点皮外擦伤),我单方面被南黎派出所以寻衅滋事行政拘留12天。在被要求在拘留书上签字时,我发现书面所述与事实严重不符并拒绝签字。后被他们悍然强行拘留! 对方非法闯入别人私人空间,用长杆方向盘锁锁住我车的方向盘,非法控制车辆超过100小时,车身有很长的砸痕伤,两个轮胎被放气瘪掉,一个倒车镜有损毁。后经4S店确认,修车需要近3000元。(至今我的车未敢修理,以作证据)我诚心想化干戈为玉帛,带着礼物和数千元,登门赔礼道歉六次,对方拒不接受调解! 当时在场的有几十人围观,皇天后土、朗朗乾坤!请还事实一个真相。 我于10月22日、10月24日,三次拨打110报警,请求把我的车给弄出来。可是未发现所里有任何接警记录,后来在我的强烈请求下,派出所才出面把我的车解救出来。在警方的现场录像下,我清点车内物品时,发现放在储物箱的4000元不翼而飞!是谁非法锁住我的车?是谁非法损毁我的车?警方为何不立案侦查? 2018年10月20日下午6点左右,在南黎派出所第一次录口供时,办案民警——— 曹淞博,先用语言对我进行恐吓,后踢我的椅子进行震慑!其身穿警服、头顶国徽,是人民警察,行为失当,涉嫌诱供,有偏袒嫌疑。录完口供后,我提出刚才不太清醒,需要对口供进行补充,被其拒绝。 录口供前,我的手机等物品被放在指定的箱子内;录完口供后,我被限制不让出去,且得不到合理的解释(对方都没有享受此项待遇)。我请求给家里打个电话,告知我身在何处,被拒绝。一位协警非法限制我人身自由数个小时至凌晨00:30左右,我穿的单薄,屋里开着排气扇,冻得我至今双手难以抬起!(我有比较严重的肩周炎)我请求喝水被拒绝,我问为何无水?答,所长没让买水,我自己都没水喝,还你呢?在我再三央求下,其放我用之前的可乐瓶接自来水喝。此行为更涉嫌侵犯我的人身权利! 我在南黎派出所里反复声明,公安机关怎么依法处理我,我都诚恳接受,我只求还事实一个真相,秉公处理。我国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这个法治社会里,每个人都要为自己的行为,负法律责任。您、我、他,都一样!法律,不是某个人或者某些人手中的玩物,而是悬在我们每个人头上的——达摩克利斯之剑!!! 需要说明的几点问题: 一、如果说派出所在办案时为了获得真相未能文明执法还可以理解的话,那么对方群殴我并至我逃跑,我妻子被打倒在地,为何对方未处理一人?另外对我的处理是否过重,如何补救? 二、我三次拨打110报警请求把我的车解救出来,车被非法扣留超过100小时并损毁,未发现有任何接警记录。后在警方录像下清点车内物品时发现车内4000元现金不翼而飞。是谁非法锁住我的车?是谁非法损毁我的车?警方为何不立案侦查? 三、我被公安机关依法拘留期间,对方到我单位胡搅蛮缠,恶意攻击,给我造成重大不可挽回的损失和恶劣影响。我的工作单位不在本市,是谁泄露了我的详细个人身份信息?他们的行为是否涉嫌寻衅滋事? 四、以上反映的问题和诉求如达不到合理的解释和解决,我不知如何维护我的权利? 老百姓是弱势群体,仰望苍天,只有通过媒体来哭诉…………… 对于我受到的严重不公的待遇,很多家人和朋友都劝我算了,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天底下,哪里有真正的公平可言?!可是,我们真的能无视社会正义吗?每当夜深人静,我们认真回想时,能对得起自己吗?能对得起天地良心吗?皇天后土、朗朗乾坤!如果我们连自己的合法权益都能做到无视,那么,下一个受害者会是谁?我们会去关心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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