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文件 厂办字[2014]8号 ————————— 我厂于2014年10月正式对全市、全省、全国公开招商,具体招商政策方案如下: 1、各代理商、经销商必须遵守我厂相关规定价格对市场投放及销售。 2、任何代理商、经销商不得有损我厂名誉及市场违规操作。 3、未经我厂允许销售的白酒不得销售。 4、不得私自销售其他品牌的白酒。 5、散装酒不得私自掺水、勾兑等。 6、以上条款一经发现我厂将立即取消代理商或经销商资格,并通报、报送相关部门依法处理。 招商热线:0561—4056899 4053366 18726898899 1885612223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