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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解决] 咨询离婚孩子抚养权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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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7-25 17:46:0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 安徽省合肥市 电信
由于孩子到9月8号才到两周岁,第一次开庭的话也要到九月份了,男方各方面条件都要优于女方,而且女方有吸烟酗酒夜不归宿的情况,孩子从出生都是由女方和孩子奶奶一起带,断奶后都是跟奶奶,晚上跟女方睡觉。而且女方性情不稳定,动不动会打孩子撒气。目前情况是女方把我包括爸妈都打了,确恶人先告状,说我一家人打她了,娘家人来闹,把孩子给抢走了,不让我和家人见孩子,想要钱。而且总是打电话到我单位骚扰领导告我状,说要搞掉我工作。影响到我工作我该怎么办?还有现在孩子在她手里一点都不放心,而且女方没有文化,吃药都能给孩子吃错,想要回孩子,坚决要离婚,而且想咨询一下,像这种情况孩子判给男方的概率有多大?希望张律师能尽快帮忙回答一下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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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7-25 18:15:29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安徽省 移动/数据上网公共出口
前提是你说的是事实,孩子应该会判给你。不知道为什么现在会这么说女方她没文化,情绪不稳定,那你怎么娶了她呢?往往最后离婚双方都念不了对方的一点好,反而是互相伤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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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6-7-25 22:00:09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安徽省合肥市 电信
猪猪po 发表于 2016-7-25 18:15
前提是你说的是事实,孩子应该会判给你。不知道为什么现在会这么说女方她没文化,情绪不稳定,那你怎么娶了 ...

我说的当然是事实,她这样做了我当然这样说了,只为求律师的解决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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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7-25 22:29:00 来自手机发布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安徽省淮北市 移动
彼此都静下心想想。不能只想自己,孩子还那么小。没有什么原则性的问题,就再给彼此一个机会。实在不行,也好合好散,干嘛还闹上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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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7-25 22:42:55 来自手机发布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安徽省淮北市 电信
当关系不能调和,分开是好的选择。也许孩子是次要考虑的问题。尽量争取吧。法庭需要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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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6-7-25 22:48:39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安徽省合肥市 电信
律师张剑 发表于 2016-7-25 22:42
当关系不能调和,分开是好的选择。也许孩子是次要考虑的问题。尽量争取吧。法庭需要证据。

我老家是萧县黄口的,也咨询了当地法庭里的人,他说,根本不会取证,现在孩子在谁手里就会判给谁,法律说的都是原则性问题,主要还是看法庭庭长判,如果你能把孩子抢到手,就会判给你,请律师也不起作用。真的是这样判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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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6-7-25 22:53:34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安徽省合肥市 电信
律师张剑 发表于 2016-7-25 22:42
当关系不能调和,分开是好的选择。也许孩子是次要考虑的问题。尽量争取吧。法庭需要证据。

在我们看来,孩子是最主要的,生怕孩子受到伤害,可是女方包括她娘家丝毫不顾及孩子感受,所以我们一家人都非常担心孩子。她们也就是知道我们看孩子重,想拿孩子要挟,要房要车及所有家产,要男方净身出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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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7-26 03:01:40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安徽省淮北市 电信
女人毒起来蛇蝎心肠!先想办法把孩子弄到手!孩子只要在你那他是夺不走的!当初孩子怎么没看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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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7-26 08:58:04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安徽省淮北市 联通
可爱娃娃7069 发表于 2016-7-25 22:48
我老家是萧县黄口的,也咨询了当地法庭里的人,他说,根本不会取证,现在孩子在谁手里就会判给谁,法律说 ...

尽量争取的意思就是要自己尽量取得相关证据。有很多时候,是不能指望法庭去取证的。

小孩年龄、抚养现状,或者是谁抚养对小孩成长更为不利方面的证据,这些都是重要判断因素。

法律之外的因素,也可能影响结果,律师还是不要过多地参与判断才好,至少目前对我来说是这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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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7-26 10:10:23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安徽省 移动/数据上网公共出口
事实就可以证明孩子跟男方才是最好的选择,既然女方真的是那样,孩子交给她也不放心,对孩子以后的成长也不利,法院判决孩子让谁抚养也是看双方各方面条件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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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6-7-26 11:29:39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安徽省芜湖市 电信
猪猪po 发表于 2016-7-26 10:10
事实就可以证明孩子跟男方才是最好的选择,既然女方真的是那样,孩子交给她也不放心,对孩子以后的成长也不 ...

一开始也是这样认为的,可法院里的人说不是,所以现在比较担心。她把我们一家人微信都删了,就不想让我们见孩子,通过朋友的才看到孩子的视频,以前多么活泼的孩子,几个视频表情都非常木,神情不好,而且都没说话,非常担心,害怕伤到孩子,别得自闭症了。她们一家姊妹三个,包括她父母天天都是在闹离婚,拿这都当儿戏,大姐的孩子就是得了自闭症,现在五岁半还不会讲话,医生说与她们经常在孩子年前吵打有一定关系。可我们现在又见不到孩子,孩子的爷爷奶奶整天以泪洗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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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6-7-26 11:31:35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安徽省芜湖市 电信
律师张剑 发表于 2016-7-26 08:58
尽量争取的意思就是要自己尽量取得相关证据。有很多时候,是不能指望法庭去取证的。

小孩年龄、抚养现 ...

您的意思是说清官难断家务事,尽量自己找证据,不需要请律师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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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7-26 13:14:14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安徽省 移动/数据上网公共出口
就没有办法把孩子要回来么?这样子会害了孩子的……她要离婚难道肯定要求条件了,那你也给她提个条件,必须把孩子交给你抚养,不然她什么也别想得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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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6-7-26 13:22:10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安徽省芜湖市 电信
猪猪po 发表于 2016-7-26 13:14
就没有办法把孩子要回来么?这样子会害了孩子的……她要离婚难道肯定要求条件了,那你也给她提个条件,必须 ...

除非是抢,不然根本要不回来,她一家人是出了名的地痞流氓,她要求就是男方净身出户,车房全部归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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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7-26 13:38:19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安徽省 移动/数据上网公共出口
可爱娃娃7069 发表于 2016-7-26 13:22
除非是抢,不然根本要不回来,她一家人是出了名的地痞流氓,她要求就是男方净身出户,车房全部归她。

让她有多远滚多远吧!还净身出户,她想多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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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7-27 08:16:46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安徽省淮北市 联通

司法解释规定——
下列事实,当事人无须举证证明:
(一)自然规律以及定理、定律;
(二)众所周知的事实;
(三)根据法律规定推定的事实;
(四)根据已知的事实和日常生活经验法则推定出的另一事实;
(五)已为人民法院发生法律效力的裁判所确认的事实;
(六)已为仲裁机构生效裁决所确认的事实;
(七)已为有效公证文书所证明的事实。
前款第二项至第四项规定的事实,当事人有相反证据足以反驳的除外;第五项至第七项规定的事实,当事人有相反证据足以推翻的除外。

你说的所谓的“事实”,法律往往是看不见的,所以需要你拿给法律来看,否则的话,这些所谓的事实,与听人讲故事就区别不大了。

所以说,还是需要证据。就是有了证据,法庭和对方当事人也都可以提出很多质疑,更何况没有证据呢。

甚至还有法庭为了达到自己的判决目的而刻意否定一些客观的证据,它竟然还自称是证据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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